温州市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绿化养护用车(2016年第30期)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DTCGXJ20161205030 温州市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对下列采购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有能力的供货商报名参加。现将询价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询价采购项目及采购内容: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绿化养护用车(2016第25期)(详见询价通知书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部分)。 二、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须有能力在温州地区提供长期的服务; 3、供应商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须提供相关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复印件(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2个月,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 4、报价单(详见询价通知书附件); 5、设备详细配置参数资料及售后服务承诺; 6、承诺书(若在采购中心有长期保证金,如有使用则提供)。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用密封袋密封;按规定时间密封递交。 四、询价响应截止时间:至2016年 12 月 13 日下午17:00止。 五、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温州市洞头区新便民服务中心大楼二楼219室)。 六、投标保证金:5000元整人民币,投标单位须在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温州市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银行统一帐户,并确认到帐,也可使用长期投标保证金,若在采购中心有长期保证金,须提供承诺书。 七、投标保证金帐户: ●账户一: 户 名:温州市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洞头支行 帐 号:33001627735059123123 ●账户二: 户 名:温州市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洞头县支行 帐 号:933007010002568891 ●账户三: 户 名:温州市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洞头支行 帐 号:1203288029100023743 ●账户四: 户 名:温州市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洞头支行 帐 号:789000120196888888 八、定标准则:本次采购在满足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依据符合采购需求、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等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询价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以采购人认为服务最佳者作为该询价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九、其他注意事项: 1、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价文件密封(加盖单位公章)直接送达温州市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温州市洞头区新便民服务中心大楼二楼219室),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2、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详见询价通知书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部分,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处理。 3、报价总价包含税金、运费、安装调试费、安装材料费等一切发生费用。 十、集中采购机构:温州市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 联 系 人:许先生 , 联系电话:0577-63383908
温州市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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