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古镇口示范区海军路(海岛路-大学八路)路灯采购安装项目以公开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古镇口示范区海军路(海岛路-大学八路)路灯采购安装项目
2.项目编号:JXCG20161123
3.采购预算:81.59416万元
4.项目分包:本项目共1包
5.供应商资格条件
5.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合法提供本次采购产品及相关服务(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160wLED灯头)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开标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授权书原件);
5.3路灯产品涉及专利的,投标人须出具产品专利证明文件和产品专利拥有者允许以该专利产品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产品不涉及专利的,投标人须出具投标产品不涉及专利的书面承诺书原件,因投标人所产生的法律纠纷问题,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开标时提供产品专利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授权书原件,或书面承诺书原件);
5.4供应商或代理商须具有专业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160WLED灯头带有CNAS标示的在有效期范围内的(有效期系指:检测报告上注明有效期的以检测报告为准,未注明有效期的只接受2012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期间签发的检测报告)灯具质量检测报告(提供质量检测报告原件);同时提供160WLED灯头带有CNAS标示国家检测机构出具的灯具防护等级IP66的检测报告原件。
5.5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青岛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qdjxgc.com)上发布。
7.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供应商,于2016年12月5日-2016年12月9日(9:30-17:00)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两套复印件到青岛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市黄岛区朝阳山路10号阳光大厦22楼)进行报名登记。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
注:报名时必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资料以原件为准,复印件按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复印件不予退还。
符合以上要求的投标人,于报名登记后到青岛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市黄岛区朝阳山路10号阳光大厦22楼代理事业部)领取招标文件。
8.保证金缴纳:
8.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5万元
8.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供应商从其基本存款账户,通过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8.3账户名称:青岛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青岛银行胶南珠海东路支行
账号:802680200108249
联系电话:0532-87117218
8.4到账时间:各供应商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12月19日16时前到账,具体到账时间由工作人员开标后确认并提交评标委员会。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2月27日09时00分-09时30分。
9.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7日09时30分。
9.3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精信工程管理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青岛市黄岛区朝阳山路10号阳光大厦22楼),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邓娟、李志超
联系电话:0532-87117209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朝阳山路10号阳光大厦2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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