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9080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河南 |
工程名称: |
河南洛阳市龙门大道改造工程花岗岩路缘石石材Ⅲ标段采购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洛阳市龙门大道改造工程花岗岩道牙石材采购已由 洛阳新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_100% ,招标人为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工程概况:洛阳市龙门大道改造工程全长10.6公里,三个施工标段所包含的花岗岩路缘石,总长约43570米,其中:Ⅰ标段14920m;Ⅱ标段14870m;Ⅲ标段13780m。目前已确定的路缘石方案为芝麻白花岗岩工艺路缘石,其规格与式样为长100cm、宽18cm、高35cm,外侧阴刻万字纹,每间隔6米设置一造型柱,柱内雕“龙门”字样或牡丹花饰图案。 (二)招标范围:为符合上述要求的花岗岩工艺路缘石,同时选择本工程所需的一般花岗岩路缘石的供应商。 (三)投标报价:本次招标采取延长米综合报价方式进行综合单价竞标,确定供货到施工现场的花岗岩工艺路缘石的供货价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花岗岩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拥有完成本工程设计的各种花岗岩石材雕刻及机械化生产设备、人员和矿山资源,具有满足本工程要求的供货能力。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的资料 1、应持投标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项目代理人身份证以及类似业绩合同原件。 2、所提供复印件均应加盖企业公章。 五.其他要求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代理人必须到场。 2、报名时企业信誉要求: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以建设部、河南省住建厅、洛阳市住建委网站公布为准。 3、严禁转借企业资质的投标行为。 4、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出具盖有投标企业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投标代理本人签字的承诺书,承诺书中要有企业法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情况。承诺的内容:中标企业应按照要求及时签订供货合同,保证按照投标合同组织生产,按时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石材产品。 六.组织报名的单位不能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报名。投诉电话:0379-63937963 联系人:孙晓丹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洛阳日报、洛阳工程建设信息网(www.lygcjs.com.cn)、洛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http://www.lyjsjy.com)上发布。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1 年 7 月20 日至2011年 7 月 25_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至12时,下午 15_时至18 时 2、报名地点: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西路33号建设大厦2楼210室。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西路33号建设大厦 联系人:杨 |
报名期限: | 2011/7/20至 2011/7/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