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海县长街镇西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现就长街镇西岙村垃圾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内容:垃圾车2辆 品牌:福龙牌 型号:FLM5020CTYC5 或同档次品牌,符合型号参数要求的其他品牌的产品 二、项目编号:NBHZ-2016001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本项目预算价:19.4万元 ★五、合格的谈判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 12月 13日-2016年12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2.发售地点:宁海县北斗北路355号三楼,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鹄、郑力华,联系电话:0574-59980959,传真:0574-59977545。 3.售价: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4.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1)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七、谈判保证金: 1.人民币3800元; 2.谈判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帐)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6日11:30,各单位以非现金形式(以实际到账为准)向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交; 3.谈判保证金交纳帐户名: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慈溪孙塘支行; 帐号:350662403167。 八、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始时间:2016年12月20日9:30。 九、开标地点:宁海县长街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 十一、本次谈判有关信息公告在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 十二、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www.nbzfcg.cn)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成交)通知书。 ★十三、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12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果投标人在201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投标人须提供成立之日至2016年12月12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提供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12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内容不符、日期少于上述时间的,则按无效标处理。“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83555215。
采购人:宁海县长街镇西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宁海县长街镇西岙村 联系人:陈万甫 联系电话:13586666501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北斗北路355号三楼 联系人:王鹄 郑力华 联系电话: 0574-59980959 传真:0574-59977545 本公告如与谈判文件不一致时,以谈判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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