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海宁市丁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下列项目进行采购,诚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 1 项目名称:海宁市丁桥镇人民政府垃圾桶协议供货商 2 项目编号:ZDCG2016114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采购内容:海宁市丁桥镇及隶属村垃圾桶协议供应商,需求规格明细如下: 序号采购内容单位数量预算金额 (元)采购人 130L模压玻璃钢垃圾桶只50021000 (42元/只)海宁市丁桥镇人民政府 230L加盖塑料垃圾桶只50019000 (38元/只) 350L加盖塑料垃圾桶(规格1)只100055000 (55元/只) 450L加盖塑料垃圾桶(规格2)只30022800 (76元/只) 5100L加盖塑料垃圾桶只20024000 (120元/只) 6120L加盖塑料垃圾桶只20035000 (175元/只) 7240L加盖塑料垃圾桶只20054000 (270元/只)
协议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共一个标项。二、投标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500元,以网上在线支付等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 2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嘉兴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海宁城西支行 银行账号:33001636140059881188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3日~2017年1月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 9:00-11:00 下午: 14:00-17:00; 2现场报名地点:嘉兴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三楼; 3招标文件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4现场报名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现场报名; 5现场报名时须携带: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与营业执照合一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原件审查后返还; 6联合体报名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方上述资料及联合体协议书。 7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后放弃投标的,请在开标截止时间前2天向招标人书面说明放弃投标。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1月13日下午14:00; 2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海宁市丁桥镇人民政府; 2地址:海宁市丁桥镇镇中路83号;3联系人:柴女士; 4联系电话:13511310671; 5代理采购机构名称:嘉兴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机构地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三楼; 7联系人:沈女士;电子邮箱:zdzfcg@126.com; 8 联系电话:15967340271; 传真0573-87232089; 邮编:314400;9采购信息发布媒体:www.zjzfcg.gov.cn和www.zjhnz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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