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安吉县城北新区开发总公司就《安吉县城北新区二条路路灯设备供货及施工安装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JCGK2017-00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设备名称采购要求数量工期 1LED路灯供货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一批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完工 备注1、本项目总预算为107.5374万元,控制价为97.4861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控制价。 2、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包括路灯、路灯的安装(包括灯杆内接线盒、熔断器等连接电器)、配电箱供货及安装,以及灯杆基础、配电箱基础、管沟开挖、线路埋设、道路修复等,电缆穿线井施工和电缆铺设等配套设施供货、施工及安装调试,直至亮化工程通过验收。 3、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和技术要求详见图纸说明。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应是具有LED路灯生产经验的专业制造企业; 3、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4、投标产品须具有国家节能产品认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1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发售地点: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29号(阳光大厦二楼)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3、标书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2月14日上午09∶00时 七、投标地址: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县工行九楼) 八、开标时间: 2017年2月14日上午09∶00时 九、开标地址: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县工行九楼) 十、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15000.00元,缴纳时间应于开标前到帐,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现金缴款(拒收现金)等形式缴入以下账户: 帐户名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浙江省安吉县支行 帐 号:1205290009000204676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及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副本(原件备查、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LED路灯生产经验证明材料; (6)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备查、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7)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证明文件(原件备查、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8)报名表。 3、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安吉县城北新区开发总公司 联系人:杨楠 联系电话: 15167208964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鑫顺 联系电话:0572-5236715 传真:0572-5028961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5318211 传真:0572-5318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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