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区2017年“兰马”安宁赛段美化绿化—花材订购及安装养护工程已由兰州市安宁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安发改发〔2017〕1号文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市安宁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委托对安宁区2017年“兰马”安宁赛段美化绿化—花材订购及安装养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基本情况
1、招标单位:兰州市安宁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
2、招标名称:安宁区2017年“兰马”安宁赛段美化绿化—花材订购及安装养护工程
3、工程地点:北滨河路安宁段、东起(加油站)、西至(深安大桥)约7.5公里;
4、工程内容:本次的项目建设内容为所有立体绿化雕塑花材及重要节点花材的订购及安装养护工程;
5、计划工期:173日历天
6、资金来源:区级财政资金
7、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
二、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3、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三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近三年(2014年01月至2017年01月)承建过同类工程(必须在甘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为准)且无质量和安全事故;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机械员、资料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提供参加社会保险证明(以近一年(2016年01月至2017年01月)社保缴纳凭证原件为准);
5、省外企业根据甘建建〔2016〕20号文件规定进入甘肃从事施工活动前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经确认后,企业可在监管系统中自行打印《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登记表》方可在我省从事施工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现场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8、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三、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预审,按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确定合格投标人,二个工作日向合格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四、资格预审报名及文件的获取
1、本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zggzyjy.cn/)和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zanning.gov.cn/)和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宁分中心网(http://www.lzanning.gov.cn/ggzyjyzx/)发布。
2、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领取起止时间:2017年 1月18日至2017年1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止)
3、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址及方式: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宁分中心(兰州市安宁区区政府政务大厅一楼)现场免费领取。
4、报名时须携带和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
(2)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3)根据兰政办发【2016】200号文凡进入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宁分中心投标报名的单位必须提供区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材料,否则不予报名。
以上报名资料原件带至现场核查,另提供复印件三套,逐页加盖印章并装订成册。
(4)投标人按照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报名及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预审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参加资格预审报名及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2月10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宁分中心(兰州市安宁区区政府政务大厅一楼)第一开标厅。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兰州市安宁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65号
联 系 人:吴钢
电 话:13893156511
2、招标代理机构: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临夏路83号12楼1210室
联 系 人:张星海
电 话:13609343066
3、备案单位:兰州市安宁区生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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