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首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艾溪湖管理处的委托,就其溪湖管理处采购环保垃圾桶项目和采购运输专用车项目(采购编号:JXSX2017-J684)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供应商的方式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 1、采购编号:JXSX2017-J684 2、采购内容: 包别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数量采购预算 A包高新2017B000007001艾溪湖管理处采购环保垃圾桶10个72万元 B包高新2017B000006001艾溪湖管理处采购运输专用车1辆78万元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本年度缴税凭证或证明、社会保障资金凭证或证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资信状况的书面声明函)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完善的服务的书面声明函); 4、A包供应商的其他要求 (1)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有环境保护工程技术资格证书或环境污染治理资格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B包供应商的其他要求 (1)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书原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A包被推荐的供应商在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本年度缴税凭证或证明、社会保障资金凭证或证明; (5)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6)供应商具有环境保护工程技术资格证书或环境污染治理资格证书; B包被推荐的供应商在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本年度缴税凭证或证明、社会保障资金凭证或证明; (4)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书; 6、被推荐的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2月15日至2017年2月17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时至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逾期拒授。购买了谈判文件而不参加的单位,请在谈判1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江西首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7、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江西首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世贸路博能中心二期502室)。 8、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7年2月2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及要求提交的原件出席开标大会。 9、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地点及谈判地点:江西首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世贸路博能中心二期502室)。
采购单位: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艾溪湖管理处 采购单位联系人:闵女士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91-88161390 采购单位联系地址:南昌市高新区艾溪湖三路艾溪湖公园里面
采购代理:江西首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昌市红谷滩世贸路博能中心二期502室 联 系 人:刘涛、肖璐 电 话:0791-88857006 电子函件:jxsx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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