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更正、补遗或其他相关公告:
致各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规定,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16年村级四位一体建设试点村建设项目太阳能路灯及环卫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采用询价采购方式选定供应商承担本项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16年村级四位一体建设试点村建设项目太阳能路灯及环卫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 2、项目编号:LCSFQXCG2017(询)004号 3、资金来源:2016年村级“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资金 4、采购内容: 序号产品项目名称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数量计量单位 交货地点 1自装卸式垃圾车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1辆交货地点为新华乡政府 2垃圾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60个
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16年村级四位一体建设试点村建设项目太阳能路灯及环卫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采购,共设一个标段,供应商必须对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不得拆项、漏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交货期: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报最短交货期。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 2.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 3.厂家直接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商标注册证; 4.同一厂家品牌只能授权一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供应商要求在云南有委托修理厂; 6.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及采购预算 1、询价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2月16日至2017年2月20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询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持以下资料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和购买询价采购文件: (1)报价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 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原件); (2)3C强制性认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4)投标人非生产厂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5)制造商2016年财务报表原件。 (6)所投产品车辆公告、免征公告及环保公告证明。 (7)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上述相关证照的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应加盖公司鲜章。 3、询价采购文件发售地址: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服务厅。 4、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上限为:184,800.00元(大写:壹拾捌万肆仟捌佰元整) 五、投标保证金 (1)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2月21日下午16:00时。 (2)金额: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3)形式:现金进账、转账、电汇. (4)退还形式:与供应商的递交形式一致(对公司账户)。 (5)账户名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凤庆广场信用分社 银行账号:5800008334189012 财务电话:0883-4262813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未送达的 请各供应商务必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四点钟以前凭银行汇款凭证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厅换取保证金往来款收据。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凭据在投标时单独出示查验。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者,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2017年2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及询价地点: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2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址: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八、供应商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补充等,将主要以书面形式发布。 九、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开标会前3个工作日书面致函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临沧市政务服务网》上发布。 十一、招标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国强 联系电话:(座机)0883-4750087 (手机)13578443686 十二、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云辉 联系电话:18587057296 邮箱:2500298790@qq.com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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