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浦口区永宁街道办事处(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浦口区政府采购关于浦口区永宁街道办事处8吨垃圾车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网上询价采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信息:
1.项目编号:PKZC-2017XJ-02
2.项目名称:浦口区政府采购关于浦口区永宁街道办事处8吨垃圾车项目
3.招标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4.采购项目预算:35.0万元(单位:人民币)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具有制造商销售代理授权证书及售后服务授权证书(提供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xml:namespace>
(2)供应商投标时必须提供原厂商出具的原厂质保承诺函(原件);
2.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凡列入市政府文件规定的国有资本退出领域(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环卫、园林、审图、咨询)的企业。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方式、公告期限等:
自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免费下载。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17-03-01 09:10:00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03-01 09:30:00
五、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浦口区永宁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徐国庆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25-58227651;18912920070
六、政府采购中心信息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苑路9号
采购文件编制人姓名:刘磊
采购文件编制人联系电话:025-58311896
七、其他
1.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咨询。
2.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3〕28号)规定,在法定时间内,将质疑文件送至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3.现场考察或答疑:见采购文件
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