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婺源县江湾古镇亮化灯具采购项目(招标编号:DHJS2017-SR002)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婺源县江湾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婺源县江湾古镇亮化灯具采购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DHJS2017-SR002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项目内容: 序号名称数量规格及配置预算价 1婺源县江湾古镇亮化灯具 采购项目1批 详见784993.79元
注:1、项目内容共分为:入口牌楼亮化灯具采购、1号桥亮化灯具采购、2号桥亮化灯具采购三项。 2、项目的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规定(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项目内容包括项目 设计费、货物供货、运输、安装、辅材、调试及售后服务等。 四、投标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专项资质三级(含)以上。 (4)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标灯具产品来源渠道合法的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原厂授权销售协议、代理协议等)。 (5)投标人必须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文件购买信息: 1、购买时间: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3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 2、购买地点:婺源县紫阳镇源头路聚源大楼2栋3单元401室。 六、投标人购买标书需提供资料: 1、携带U盘。 2、投标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须提供投标人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专项资质三级(含)以上;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标灯具产品来源渠道合法的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原厂授权销售协议、代理协议等);投标人必须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复印件及公章必须字迹清晰。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7年3月3日上午8:30 截止接收时间:2017年3月3日上午9:00 接收地点: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3月3日是上午9:00 开标地点: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投标保证金:壹万伍仟元整。 投标人应在2017年3月2日下午17:00前,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帐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标书时未出具保证金汇款凭证的供应商单位,视为无效投标(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以银行到帐为准)。 帐 户:婺源县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婺源县支行 帐 号:100296114640016666 未中标者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九、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凡领取标书后,对本标书必须仔细阅读。 联系人:吴先生(采购人) 电话:13755332033 何先生(招标代理公司) 电话:15879366761 E-mail: 510489981@qq.com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受理投诉电话:0793-5263790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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