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记录 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宾阳县洋桥镇垃圾处理中心设备采购、安装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宾阳县洋桥镇垃圾处理中心设备采购、安装 2、项目编号:GXHLZC-2017-16 3、项目地点:洋桥镇 4、项目内容:宾阳县洋桥镇垃圾处理中心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采购预算:800000.00元 二、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以及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三、竞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竞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3、凡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竞标人,必须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确认竞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告知函,作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地点: 请于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3月1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南宁市厢竹大道65号南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5楼)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条件书,文件售价250元/份,售后不退,不代办邮购,不提供电子标书。 五、竞标人购买竞争性谈判条件书须提交的资料: 由竞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以下资料前来报名:(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 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办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报名有效期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竞标单位和法人代表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7)委托代理人(报名人)最近半年(2016年7-12月)养老保险缴纳手册复印件,(如无养老保险手册须提供该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银行底单及社保出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项目名称必须与竞标公告一致,其它代替证明材料无效,并携带原件核查。已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竞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竞标人资格。) 六、竞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须足额交纳,否则竞标无效)。 投标人应于2017年3月2日18时前将竞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否则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民主支行 银行账号:45001604361059555888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2017年3月3日上午10:00时,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厢竹大道65号南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4楼),逾期不受理。 2、谈判时间及地点:2017年3月3日上午10:00时整截止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另行通知。地点: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厢竹大道65号南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4楼),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八、采购代理单位及采购人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厢竹大道65号南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5楼 联系人:陆工 电话:0771-3185317 采购人:宾阳县洋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宾阳县洋桥镇人民政府院内 联系人: 黄主任 电 话:0771-8160108 监督部门: 宾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联系电话:0771-8231525 九、网站查询: 本次竞标公告同时在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南宁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采购人:宾阳县洋桥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