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息县公用事业局的委托,就道路清扫车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息县公用事业局道路清扫车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息财公开招标【2017】0302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地点:息县公用事业局 2.2采购内容:道路清扫车2辆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是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3.3具备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 3.4提供类似项目的业绩。 3.5在信阳地区设有售后服务网点。 3.6投标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符合招标文件参数要求的、具有生产厂家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 3.7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四、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 11:00,下午15:00- 17:00(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息县财政局四楼政府采购中心; 4.3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4.4报名时需提供材料:企业法人身份证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审计报告(上一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近三个月)、投标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以往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在信阳地区设有售后服务网点的证明。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4月13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息县七天酒店一楼会议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2017年4月13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息县七天酒店一楼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息县公用事业局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13607613030 集中采购机构:息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6—8112366 监督机构: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6-5935027 2017年3月13日 息县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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