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融水苗族自治县市容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批准,现对融水苗族自治县农村垃圾乡镇片区处理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融水苗族自治县农村垃圾乡镇片区处理中心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RSG17-007 三、采购项目基本概况及预算金额: 标项采购内容数 量单 位采购预算金额 01大年乡拉圾处理站、拱洞乡垃圾处理站、红水乡拉圾处理站3个乡镇片区处理中心垃圾焚烧炉及配套设施3套人民币贰佰柒拾万元整(¥2700000.00元)
(详见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号)。 3、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4、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生产或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要求,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投标人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3月22日至2017年3月29日止,上午9:00至下午17:30(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柳州市东环大道268号8栋2单元1-2(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查询日期须在本项目报名期限内)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肆仟元整(¥54000元)。 投标人须于2017年4月9日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保证金专户(以银行到帐回单为准),开户名称: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柳州第二分公司,开户银行:建行柳州晨华路支行,银行帐号:4505 0162 0050 0000 0008。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4月12日上午9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开标区,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4月12日上午9时30分整,在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开标区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柳州市政府采购网(www.zfcg.gov.cn)。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融水苗族自治县市容管理局 地 址:融水县融水镇朝阳东路49号 联 系 人:黄忠 联系电话:0772-5129987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柳州市东环大道268号8栋2单元1-2 联 系 人:陈洲 联系电话:0772-3310033 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5134079
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