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购置锂电太阳能路灯灯头及附件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霍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购置锂电太阳能路灯灯头及附件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山西盛世佳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霍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就霍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购置锂电太阳能路灯灯头及附件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编号:SXSSJHHW-2017-005
二、项目名称:霍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购置锂电太阳能路灯灯头及附件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1、本次磋商共一包,报价人所报价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
4、质保期:详见货物参数。
四、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7、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人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项目负责人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
(8)就本项目所在地霍州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报名时携带以上证件原件查验后退还,提供清晰的复印件三份,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如不能提供,我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磋商小组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3月31日(北京时间9:00至12:00,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3、磋商文件售价:每套磋商文件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磋商时间、地点:
1、时间:2017年4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层开标多功能室评标三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霍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董春雷
联系电话:13503575485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盛世佳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13203573548
山西盛世佳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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