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商示财采【2017】021号 河南荣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商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现对河南商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河南商丘经济开发区电子产业园夜景亮化工程及污水处理厂管理运营配套设施采购项目(二次)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编号:商示财采【2017】021号 1.2项目名称:河南商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河南商丘经济开发区电子产业园夜景亮化工程及污水处理厂管理运营配套设施采购项目(二次). 1.3项目内容:二标段:污水处理厂管理运营配套设施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 1.4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夜景亮化工程 二标段:污水处理厂管理运营配套设施采购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二标段: 1、合格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环境(或环保)工程等相关专业。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企业、企业法人在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以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产生的安全与费用自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二标段: 报名时需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016年6月份以来三个月的企业社保证明、2016年6月份以来三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材料、近一年财务报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复印件两套(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散页无效)报名。 备注:供应商应提供所有盖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有权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请2017年04月6日至2017年04月1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不接受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2.3、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商丘市神火大道与长江路交叉口北300米路西河南荣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4.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商丘市神火大道与长江路交叉口北300米路西河南荣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标有关信息: 5.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开标评标地点:商丘市神火大道与长江路交叉口北300米路西河南荣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河南商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 18338756668 招标代理公司:河南荣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先生 崔女士 联系电话:13598386020 15039079874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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