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太湖环湖片区景观照明改造提升项目—照明灯具采购(桥梁照明)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西太湖环湖片区景观照明改造提升项目—照明灯具采购(桥梁照明)
二、项目简要说明:
1、招标人:常州市西太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常州市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2、招标编号: XTHZB-17-10
3、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格书
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接到招标人书面供货通知后20天内完成主要材料、设备的供货,供货应满足现场安装的实际需求。
5、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技术规格书要求。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照明灯具(桥梁照明)清单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品质 使用位置 单价(元) 合计(元) 投标
品牌
1 FL1 LED线型投光灯 RGBW,15W 2225 米 国产 桥梁照明
2 FL2 LED线型投光灯 RGBW,30W 2225 米 国产 桥梁照明
3 E3 投光灯(琥珀色) LED,80W 4 套 国产 桥梁照明
4 E1 大功率立杆投光灯(每组4套灯,
共16套) LED,150WW 4 组 国产 桥梁照明
5
合计
本招标工程共划分成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标段 标段内容 规模要求 估算价(万元) 投标要求
一 桥梁灯具 详见工程量清单技术规格书 275.79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应为灯具的生产厂家或由生产厂家确认的经销商、代理商,经销商、代理商参与投标必须取得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函)。
2.1生产厂家投标的应满足: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灯具生产企业; B、生产厂家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2经销商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必须取得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 C、所代理灯具的生产厂商须同时符合上述2.1的要求。
3、开标时提供由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或(上海)或北京清城品盛照明研究院出具的FL1(15W线型LED投光灯)光学、效果与安规检测报告(如投标单位为非制造商,须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且加盖制造商公章),检测报告日期须在2014年1月1日以后,检测内容包括防护等级,电气安全,灯具效率等。(清单序号1检测报告,原件备查,若被查时没有携带原件,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4、所有LED灯具品牌必须为同一品牌(序号1、2、3、4)。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江苏阳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常州农行武新支行;账号:10600601040010125【投标单位必须用转帐支票、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自行将保证金从基本帐户解进到保证金专用帐户,然后凭银行进帐单到江苏阳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请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汇款与实际进账的时间。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及公告要求的时间、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申请人将被拒绝。】咨询电话:0519-86520236。
五、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 年4月13日至 2017 年4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武进区湖塘镇府西路8号江苏阳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招标代理部。
3、报名需提供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被委托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生产厂家投标的需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经销商、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以上资料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复印件)
六、资格预审
1、资格预审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被委托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生产厂家投标的需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经销商、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
(6)携带能点亮的样品灯具FL1(15W线型LED投光灯)两套,进行符合性评审。
评审要求:
灯具外形尺寸:高度不应大于4CM,宽度不应大于5CM.长度为1m。
重量要求:灯具重量 1.9kg-2.1kg KG 。
光照效果:垂直向尽可能均匀退晕,横向保持一致,距离被照明0.15m接头处无暗区,实现1670万种RGB合成真彩色,灯具之间可实现同步、追逐、流水等全彩变化。单套灯具分6段,明暗从1%-100%无极变化。
光色及亮度要求:照明光色和亮度,目测无明显差异。
以上所有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有效复印件一式叁份及样品,资料及样品必须一次性递交,不再接受任何补充资料或样品,如未提供、提供不全、不在有效期内的,均作资审不通过处理。
2、资格审查时间地点:2017年4月25上午9:30在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六楼。
七、本项目付款方式:
1.1在中标公示结束后1天内,乙方提供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的履约保证金。
1.2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货物运达到货地点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全额发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60天(日历天数),支付至审计价的50%;验收合格一年后同日支付至审计价的70% ;验收合格两年后同日支付至审计价的90%;验收合格四年后同日支付至审计价的95%;质保期(五年)满后付清余款。
1.3在货物全部到达现场并安装调试合格后28天内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八、招标文件费用:
1、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全部费用合计人民币300元整。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招标人:常州市西太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常州市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束彩云
联系电话: 0519-81167169
(二)招标代理:江苏阳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润菊
联系电话:0519-8652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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