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729553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2017年度浦口区路灯提档整治工程路灯、电缆及相关配套采购 |
工程简介: |
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南京市浦口区城市管理局(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2017年度浦口区路灯提档整治工程路灯、电缆及相关配套采购(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谈判。 1、项目编号:PKZC-2017JZ-L034?xml:namespace> 2、项目内容:2017年度浦口区路灯提档整治工程路灯、电缆及相关配套采购(城运路、黄山岭路、一条巷、二条巷、公向巷)。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第四章需求说明。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if !supportLists]-->(1)<!--[endif]-->供应商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营业执照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3.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5、项目预算:¥95.81万元(单位:人民币); 6、谈判保证金数额及提交方式:供应商应从本单位基本帐户支付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整,采用本票、汇票、电汇和网银(电汇或网上汇款需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简称,否则采购中心不能保证保证金的及时退付)形式交纳,网上汇款须采购中心确认到账,拒绝其他形式。谈判保证金原件不需封装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单独随谈判响应文件同时递交采购中心,但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的谈判保证金复印件须放入谈判响应文件中。本次采购保证金不收现金及现金支票!采用本票、汇票的:应明确填写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付款行名称、出票人帐号、保证金金额(大、小写),并加盖齐全的付款人印鉴,否则该保证金无效。采用电汇或网银的:应明确供应商名称、开户行、账号。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有可能被拒绝接收。备注:谈判保证金不接受同城转账支票方式。 7、谈判保证金汇款单位、银行及账号: 保证金汇款单位:浦口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保证金汇款银行:中国银行浦口支行 保证金汇款帐号:481958216886。 8、报名、答疑及勘察现场: 8.1 报名时间:各潜在谈判供应商于2017年04月21日15:30 截止前(过时不候),前往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5号B座1401室,具体地址请咨询采购单位报名联系人)报名。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前往现场报名。供应商报名时需向采购人现场缴纳报名押金现金人民币贰仟元(供应商按时参加谈判后予以退还,无故缺席谈判此费用不退)。本次采购只接受按时报名的谈判供应商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以现场签到簿为准。采购单位报名联系人:朱卫华;电话:025-84528669。 8.2 携带的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3 本次采购人将不组织勘察现场。 9、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法:自即日起至谈判截止时间前从南京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栏免费下载。如出现采购文件修改或采购变动,将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栏进行公告,各拟参加谈判的谈判供应商在谈判前注意查看WWW.NJGP.GOV.CN(采购公告栏)。 10、谈判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谈判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04月25日上午09:10至09:30截止;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采购中心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请供应商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地点:南京市浦口财政局五号楼会议室(浦口区江苑路9号), 12、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3〕28号)规定,在法定时间内,将质疑文件送至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5号楼101室(浦口区江浦街道江苑路9号)。 13、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南京市浦口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浦口区江浦街道文德东路14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朱卫华; 电话:025-58311896 传真:025-58311896 地址:浦口区江苑路9号 邮政编码: 211800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供应商在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栏(WWW.NJGP.GOV.CN)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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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7/4/18至 2017/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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