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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接受江苏省丹阳经济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对江苏省丹阳经济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拉臂车、垃圾压缩箱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丹政采标(2017)公字第17号
二、项目名称:江苏省丹阳经济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拉臂车、垃圾压缩箱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预算:
采购内容:拉臂车(1辆)、垃圾压缩箱5(台)
采购预算:220.8万元
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为具有环卫专业车辆制造、改装能力的制造商或具有经销能力的经销商(经销商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取得有效的产品代理证书);
(2)投标人所投车辆须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目录内;
(3)投标人所投车辆能在丹阳地区能上牌,拉臂车能免征车辆购置附加税;
(4)供应商必须出具近两个月内企业当地检察院开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者方可准入;
注:江苏省内企业可直接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http://218.94.117.252:12301/申请查询并下载打印告知函(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原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查询告知函在有效期内的仍可用于本次投标),江苏省外企业由各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出具书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六、报名方式:
1、供应商报名时须向政府采购中心提供下列材料,接受现场报名、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联系方式。
(3)经销商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取得有效的产品代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时间:2017年4月 27 日- 2017年5月5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超过截止日期将不予接受】;
3、招标文件获取:报名成功即可获取谈判文件。
4、没有进行报名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投标时需交纳45000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企业的基本存款账户以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不接受其他形式,否则其投标响应无效。
开户名称: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可选择以下开户行、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和平桥分理处,账号:1104022029000124519;
2.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账号:70560188000135956;
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账号:32001756236052513488
4.开户行:交通银行丹阳支行,账号:382003601018170076740。
★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同时提交本企业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 5月 23日【北京时间:8:30—9:00】
九、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5 月23 日【北京时间:9:00】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发区兰陵路88号)
十一、开评标时间:2017年5 月23 日【北京时间:9:00】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发区兰陵路88号)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韦慧萍
电话:13400087083
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景波
电话: 0511-86906230
传真: 0511-86906232
联系地址: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发区兰陵路88号)
十四、备注:
1.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2.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不得无故放弃投标,若有特殊原因放弃投标的,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两天(不含开标当日)以书面形式致函采购代理机构。如投标单位无故放弃投标(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并未书面致函的,诚信考核一次,记入诚信考核库,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4 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