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LD-JL-2017-003 1、招标条件 信利达(大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长春市宽城区园林管理处 的委托,对长春市宽城区园林管理处2017年工程自卸车采购项目 进行招标代理。招标人为长春市宽城区园林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成交供货商。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长春市宽城区园林管理处2017年工程自卸车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自筹。 (3)采购范围:工程自卸车2台;160马力;驾驶室:2080 排半;轴距:3.8m;货箱:4.44mX2.3mX0.8m;手动十挡变速箱详见招标文件。 (4)供货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5日内,长春市宽城区园林管理处指定地点。 (5)招标控制价:4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财务状况良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内容涵盖汽车生产或汽车销售),开户许可证。 (6)所投产品列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证明资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5日-2017年5月19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企业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开户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所投产品列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证明资料,以上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到信利达(大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伟峰东樾D12-104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成本费为 1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5日13:30时(北京时间),投标地点:信利达(大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伟峰东樾D12-10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名称:长春市宽城区园林管理处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人:龙波 联系电话:0431-89691511 招标代理机构: 信利达(大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伟峰东樾D12-104 联系人: 张展维 联系电话:0431-858088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