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就2017年垃圾桶采购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经营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如东高新区2017年垃圾桶采购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 1.建设地点:如东高新区各相关村(共27个村) 2.采购规模:垃圾桶3137只,其中橙红色2500只,蓝色637只。 3.采购内容及要求: (1)ST240型垃圾桶颜色要求为橙红色和蓝色两种。 (2)ST240型垃圾桶外型尺寸长、宽、高规格要求:长720—740 mm;宽580-590 mm;高930-950mm(不含盖);容积:240L;桶体净重≥11Kg (不含盖、插销、轮、轴);全桶总重量:≥15.7Kg(含盖、插销、轮、轴) ; (3)材料:100%高密度聚乙烯全新料,添加增强抗紫外线剂。 (4)轴及滚轮装置:轴为金属材质,实心圆轴,轮Φ200mm(加厚),直插止退防盗固定;轮毂及钢圈采用高密度聚乙烯,轮胎外圈采用橡胶材质,滚动噪音小。 (5)桶身壁厚≥5mm;桶口及加强筋壁厚≥6mm;桶盖厚度≥3mm;正面桶口需有双层加强筋。桶底正面底部在注塑生产过程中嵌钢质耐磨钉。垃圾桶标有生产企业名称、电话和出厂年月(模具钢印) (6)色彩鲜艳,且至少在一年内不褪色。 (7)正常使用情况下2年内如有损坏(不含人为破坏),供应商免费更换、赔偿。 (8)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冲击韧性,桶体载重能力150Kg。 (9)桶体一次性成型,无接缝。 (10)能与本单位现有的环卫车辆翻转机构匹配。 4.招标数量:垃圾桶3137只。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生产企业; (2)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所生产垃圾桶近三年内的检测报告(为2014、2015、2016任一年度,需提供原件); (3)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影响本项目合同货物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其他要求:1、投标人员必须为公司法人或获得授权的代表,且必须出具投标单位2016年6月以来的养老保险交费清单;2、参加投标前必须出示标的物样品(样品颜色要求为橙红色或蓝色)一件、出示公司营业执照、质量证书、检测报告原件、授权委托书,或其他能证明产品质量、品质的文件原件。3、每个投标供应商需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未中标供应商保证金在活动结束时当场全额返回,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待准时供货、验收合格后全额返回; 六、供货时间:2017年6月15日前。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1日下午15:00分,投标地点为如东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掘港街道日晖东路3号,即如东汽车站北第一个红绿灯右转向前100米如东高新区管委会院内)。参加投标单位每家收取资料费200元,售后不退。 八、招标单位联系人:周 泉 0513-84198609 交易中心联系人:顾爱霞 0513-84189098
如东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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