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防洪景观道路(二大桥至五大桥)堤防路灯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潭高财采计(2017)072号,委托代理编号:HNZJC2017-HW(XT)-35)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江防洪景观道路(二大桥至五大桥)堤防路灯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潭高财采计(2017)072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ZJC2017-HW(XT)-35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标的名称数量(项)预算(元) 一包湘江防洪景观道路(二大桥至五大桥)堤防路灯采购1641708.43
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标的物名称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服务合同条款 一包湘江防洪景观道路(二大桥至五大桥)堤防路灯采购1、双头庭院灯2*50W LED灯,白色光,高8m,间距25m/盏 2、高杆灯4*200W LED灯,白色光,高12m,间距25m/盏1、质保期:5年。(光源和灯具5年,灯杆2年)。 2、服务响应:投标人保证提供7×24小时服务响应,中标人接到报修电话后,技术人员响应时间为2小时内上门服务。并在1小时内解决问题,如不能解决问题须在一周内提供备用品。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交货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 2.交货地点:湘潭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指定的项目区地点; 3.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货到现场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总价50%,路灯工程全部验收合格支付95%,预留5%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支付。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密封签署完整,并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9日17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三建兴城大厦10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确定后的供应商由采购方采用电话联系的方式发出邀请后到指定地点购买谈判文件。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湘潭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文芳 联系电话:0731-58551375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三建兴城大厦10楼 联系人:罗赞 电 话:0731-55570502 传 真:0731-55570502 2017年6月6日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委托代理编号: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页码备注 1 2 3 4 5 …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谈判)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