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双兴镇人民政府镇区、环乡路、双兴村、八家子村、庆胜村、裕庆村太阳能路灯项目招标公告
梅河口市双兴镇人民政府镇区、环乡路、双兴村、八家子村、庆胜村、裕庆村太阳能路灯项目已由吉林省财政厅以吉财建指[2016]1074号文件批准建设,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受梅河口市双兴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梅河口市双兴镇人民政府镇区、环乡路、双兴村、八家子村、庆胜村、裕庆村太阳能路灯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梅河口市双兴镇人民政府镇区、环乡路、双兴村、八家子村、庆胜村、裕庆村太阳能路灯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70612-GC01-G
三、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投资99.25%和自筹0.75%
四、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7 年 6 月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7 年 8 月 20 日,工期 62 日历天;
五、项目内容:本工程为梅河口市双兴镇人民政府镇区、环乡路、双兴村、八家子村、庆胜村、裕庆村太阳能路灯项目。详情请见工程量清单。本工程为1个标段,项目资金已落实。
六、合格竞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6 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关于印发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七、获取谈判文件办法:符合上列条件的投标人可从 2017年6月7日起至2017年6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到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局五楼513室(梅河口市滨河南街612号)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依据吉建招[2016]5号文件规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
(3)项目负责人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6)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7)被授权人身份证(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授权委托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关系证明 。
八、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7年6月16日14时00分(逾期不再受理)在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建设局610室)。
九、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十、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网》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河口市双兴镇人民政府
地址: 梅河口市双兴镇双兴村五组
联系人:聂先生
电话:0435-4690003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硅谷大街3355号
联系人: 张慧
电话: 136444504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