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受崇义县丰州乡人民政府、崇义县金坑乡人民政府、崇义县过埠镇人民政府、崇义县扬眉镇人民政府、崇义县长龙镇人民政府、崇义县上堡乡人民政府、崇义县龙勾乡人民政府的的委托,对其6立方自装卸式垃圾车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JXZF2017-CY-G016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预算金额 16立方自装卸式垃圾车辆7详见采购项目需求176000.00 预算合计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贰仟元整(¥1232000.00元)
(四)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即从发出招标公告当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发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可在2017年06月28日至2017年07月06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7月18日 15: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届时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或自然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响应供应商的本单位员工(提供其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且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开启)会,否则作响应无效处理。 (九)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万肆仟陆佰肆拾圆整(¥24640.00元);(请备注:项目编号),否则响应无效。须在开标的前一天17:00时(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户名: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工行崇义支行,帐号:1510203529219564614),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还须按中标金额的 10 %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货物验收合格15个日历内予以无息退还。 (十)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凭《成交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由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次性付清货款。 (十一)质保金:质量保证金为货款的5%,该款项由中标供应商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货款时先自行缴交或由中心在货款里扣除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无息退还。 (十二)已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并办理报名手续的投标人在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三)联系方法: 1) 采购单位:崇义县丰州乡人民政府 地址:崇义县丰州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黄厚荣 电话:15007086556 2) 采购单位:崇义县金坑乡人民政府 地址:崇义县金坑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健 电话:15970139791 3) 采购单位:崇义县过埠镇人民政府 地址:崇义县过埠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邝优仕 电话:18296872018 4) 采购单位:崇义县扬眉镇人民政府 地址:崇义县扬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朱镇秋 电话:15970166665 5) 采购单位:崇义县长龙镇人民政府 地址:崇义县长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郭云 电话:13879738382 6) 采购单位:崇义县上堡乡人民政府 地址:崇义县上堡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蓝辉 电话:15170791007 7) 采购单位:崇义县龙沟乡人民政府 地址:崇义县龙沟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健平 电话:15727758315 8)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户名: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1510203529219564614 开户行:工行崇义支行 保证金查询联系人:吕女士 电话:0797- 3827880 9)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 地址: 赣州市崇义县政务大楼3楼 联系人:方来强 电话:0797-3815191 邮箱:jxzfg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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