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受安吉百汇商贸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安吉百汇大酒店夜景照明灯具供货及安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JCZX2017-070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要求 | 预算万元 |
1 | 安吉百汇大酒店夜景照明灯具供货及安装项目 | 1项 | 包括项目亮化深化设计、夜景照明设备及材料的供货、施工、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及方案要求。 | 158.00 |
备注 | 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58.0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 2、工期 45 天。 |
五、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应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是灯具生产厂商或经厂家有效授权的代理商;
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报名/发售时间:2017年 6月30日至2017年7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发售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铺街道分中心(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1号发展大厦2楼202室)联系人:薛先生联系电话:0572-5025343
3、标书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并满足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已办理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可提供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文件(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交税费的证明)(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5)代理商提供厂家授权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6)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及三类人员B类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7)报名表。
八、投标答疑时间及方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2017年7月11日17:30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7月21日上午0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至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1号(发展大厦3楼301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7月21日上午09:00时整 。
开标地点: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1号(发展大厦3楼301室)。
十一、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00元整,缴纳时间应于开标前到帐,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形式缴入以下账户:
帐户名称: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递铺支行
账号:201000064187747
十二、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ajztb.com/
十三、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投标时随带,供评委审查。
十四、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十五、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安吉百汇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俞先生联系电话:13757272577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鑫顺联系电话:0572-5236715 传真:0572-5028961
3、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经济开发区纪检组联系电话:0572-5015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