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翔安洪钟大道沿街立面改造及景观提升项目雕塑采购(整体工程名称)已由 厦门市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翔发投函[2016]11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 ,建设地点为 翔安洪钟大道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融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财政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雕塑 (货物名称)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厦门市东区开发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本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名称 翔安洪钟大道沿街立面改造及景观提升项目雕塑采购 2.2 合同估算价 214 (万元) 2.3 供货地点 翔安洪钟大道项目地点 2.4计划供货周期 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各雕塑的深化或优化设计方案,60天内完成雕塑成像并安装在采购人指定地点 。 2.5招标范围 翔安洪钟大道沿街立面改造及景观提升项目雕塑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项目清单) 2.6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足够的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应招标产品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的还应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授权委托代理商(经销商)的授权委托书。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 6 日至2017年7月12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在 厦门市湖滨西路9号亿力大厦15D(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7 月27日 9 时00分,地点为 翔安区马巷镇郑坂村翔星路郑坂东一里2号之一3楼(详细地址)。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网(http://www.cztb.xm.fj.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厦门市东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厦门市莲花南路2号-4号 地 址: 厦门市湖滨西路9 号亿力大厦15D 邮 编: 361012 邮 编: 361004 联 系 人: 吴培伟 联 系 人: 吴智文 电 话: 13860191755 电 话: 18705929608 传 真: / 传 真: 2686993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xmjr@163.com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相关附件:翔安洪钟大道沿街立面改造及景观提升项目雕塑采购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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