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乐安县戴坊镇人民政府委托,抚州市东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绿化及体育设施进行询价采购,邀请有相应资质和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厂家或供应商根据询价文件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满足要求的货物。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招标编号:FZDX-FZL-2017-11 (二)招标方式:询价采购 (三)采购内容:绿化及体育设施 数量:一批 预算金额:154576元(祥见货物要求及技术叁数) (四)投标人须知: 1、报名时间及购买询价文件方式:本项目取消现场报名环节,凡有意对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于2017年7月25日上午09:00 时前在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jxlean.gov.cn/zt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后直接投标。询价文件.doc 7b40ef52398175d9957a7f29b19737eb.doc (102.00 KB)
各投标人请于2017年 7月25日上午09:00 时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递交到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7月25日上午09:00时在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各投标人须派代表持所需证件原件出席开标会议。本询价采购项目缴纳报名费壹佰元及投标保证金壹仟伍佰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用信封密封完好并加盖启封章,开标当天现场提交。 2、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供应商必须在当地县城有固定经营场所(提供店面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原件,且必须与营业执照注册地址相符)及售后服务机构。 (6)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以上证件询价仪式开始时必须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其他要求: ①本项目为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该项目的材料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税票和保养等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即交钥匙价),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②投标人需所有参投产品技术参数,必须是全新、正宗、原装的产品;如有技术偏离,则必须不低于招标方的技术参数要求。 ③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天内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 ④交货地点和时间: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免费送至乐安县戴坊镇人民政府指定地点。 ⑤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⑥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80 %,余款在壹年内全部付清(不计息)。货物验收合格后,凭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按合同约定付款。 4、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一正二副) (1)①投标承诺书; ②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 ③技术规格偏离表; ④所有参投产品技术参数 ⑤投标人有效的 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企业法人本年度年检情况记录和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必须和本次采购内容相吻合,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⑥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否则报价无效); ⑦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2)投标文件一律采用A4纸张,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每页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装订成册密封袋内,在密封袋的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袋外应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 开标时启封 。投标文件密封及制作不规范,不予受理。 5、确定中标供应商由询价小组进行。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以合理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如果出现服务、质保、交货时间、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将组织最低报价的报价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 6、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通行规则。 7、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 代理机构:抚州市东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5879817762 采购单位:乐安县戴坊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13870433700 乐安县戴坊镇人民政府 抚州市东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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