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771350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北京 |
工程名称: |
平各庄地块周边市政配套顺和路(燕京街-双河路)道路工程- 路灯主材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 招标内容 1.1工程名称:平各庄地块周边市政配套--顺和路(燕京街-双河路)道路工程-路灯主材。 1.2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招标项目采购路灯盏数为52盏,概算资金60.48万元,分为4种类型,具体如下: ①12米双弧双光源路灯,150W+100W LED灯,数量:12盏; ②12m单挑路灯,250W LED灯,数量:16盏; ③12m双弧双光源路灯,250W+100W LED灯,数量:20盏; ④12m无悬挑路灯,4*250W LED灯,数量:4盏。其他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3 工程地点:北起燕京街,南至双河大街。 1.4招标范围:平各庄地块周边市政配套--顺和路(燕京街-双河路)道路工程-路灯主材,详见招标文件。 1.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 ①具备政府有权机关核发的有效企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路灯生产供货经验,在设备、人员、安全、质量及环境保护等方面有圆满完成本项目能力的生产厂家; ②近2年生产产品在地级市、省会以上城市道路上使用,并有良好的使用效果; ③必须具备LED灯光源生产能力; ④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⑤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⑥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⑦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中; ⑧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开标时需提供“在参加招投标活动前2年内没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2.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或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网上报名,不予投标补偿。 3、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3.1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 3.2投标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304室报名。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日期之后,截图须加盖公章)。 3.3本工程招标仅接受现场报名,只有已经报名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如果参加报名的潜在投标人数超过7家(不含),则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择优保留7家进行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8月31日9:00至2017年9月4日16:00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整(大写:伍佰元整)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304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20日9:00时 5.2开标时间:2017年9月20日9:00时 5.3开标地点:北京市顺义区东竹园宾馆3号楼二层第四会议室,届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到场。 5.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备注: 1、本公告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bjztb.gov.cn)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发布; 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如有变化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3、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果参加报名的潜在投标人数超过7家(不含),则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择优保留7家进行投标。如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文件购买时间为2017年8月21日至8月25日9:00时至16时,资审文件售价200元整。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邮编:100010 联系人:郑庆祝、王筱娜电话:010-64063443、010-84046625 传真: 010-64062552 邮件:wangxn@bjzb.com;zhengqz@bjzb.com 招标人联系方式招标人:北京市顺义区市政市容建设服务中心单位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西街9号邮编:101300 联系人:岳伟晶电话:010-69427983 传真:010-81497893 邮件:无 批复文号:京顺义发改(审)[2016]151号 |
报名期限: | 2017/8/14至 2017/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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