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惠济区市政管理中心的委托,现对郑州市惠济区南阳寨环卫中转站压缩设备购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郑州市惠济区南阳寨环卫中转站压缩设备购置项目 1.2 采购编号:郑惠财竞争性谈判(2017)69号 二、采购项目说明: 2.1 项目地址:郑州市惠济区境内; 2.2 采购内容:郑州市惠济区南阳寨环卫中转站升级改造,购置中转站压缩设备一套,包括购买、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培训、维保及其他相关服务,详细参数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3 供货期:10日历天内完成调试;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2.5 质保期:1年 2.6 采购预算:32万元; 2.7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注意事项: 3.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以上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2)经审计的2016年度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17年度任意一个整月的供应商依法纳税(完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缴纳凭证材料;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 供应商必须为设备生产厂家,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3.3 供应商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4 供应商须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须显示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姓名,且开具日期为公告日期之内;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四、报名有关事项: 4.1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4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606室; 4.2 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法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以上证件资料须提供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授权书留原件)。 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3 竞争性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4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休息);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竞争性谈判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606室。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8月25日9时30 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商务22层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6.1 谈判时间: 2017年8月25日9时30 分((北京时间) 6.2 谈判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商务22层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惠济区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市惠济区市政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郑州市惠济区开元路8号F楼 联系人:霍先生 电 话:0371-55622837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2209室 联 系 人:王女士、田女士 电 话:0371-63976168/0371-63976198 2017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