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邀请函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浠水县蔡河镇下石港村委会的委托,就其所需的采购电路灯项目及相关服务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浠水县蔡河镇下石港村采购电路灯项目
二、项目编号: XZJY(CG2017031)
三、采购内容:60盏LED采购电路灯(LED采购电路灯等与之有关的其他服务,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采购预算:12万元(含税费、材料安装费及人工费用)
资金来源:项目及自筹资金 交货期:40个工作日
四、付款方式:安装完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付75%,2018年底付清。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谈判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均无不良失信记录。
7、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式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等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必须具备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
8、供应商应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资质;
9、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公司的在职人员(应提供2016年度、2017年上半年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及2017年劳务合同原件为证);
10、必须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优质的售后服务;
11、递交本项目谈判响应文件并参与谈判的必须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负责人;
六、投标报名及谈判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1、2017年8月23日至8月28日止(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3:30时—5:30时。报名地点: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浠水县教育局往散花方向300米),谈判文件售价100元/本,售后不退;
2、报名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或新三合一营业执照(必须具备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复印件一份,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资质复印件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包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是法定代表人则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签到、截止时间:2017年8月30日10:30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谈判开始时间:2017年8月30日10:30
十、交易方式:根据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家数确定。
十一、谈判保证金
1.供应商应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前,递交人民币贰仟(¥2000.00)元的谈判保证金。
2.谈判保证金提交形式和时间:现场现金提交并自行密封,在2017年8月30日10:30谈判前与谈判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未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将拒收,未中标当场退还。
十二、谈判地点: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三、采购单位:浠水县蔡河镇下石港村委会
联系人:郭书记;电话:13972727633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刘女士;电话:0713-4108463
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13-4108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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