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江苏淮安工业园区清浦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江苏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清浦工业园和平工业新区道路灯杆灯具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清浦工业园和平工业新区道路灯杆灯具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QJPZC-公开2017060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创新大道(开发大道-通海大道段)道路东侧、祥泰路(创新大道-西安路段)道路南侧、浦发大道(K2+618-开发大道段)道路西侧、永济路(创新大道-浦发大道段)道路南侧、开明路(创新大道-奋进大道段)道路北侧灯杆灯具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六部分。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必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执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3)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6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5)必须具有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示范格式四)。
4、拒绝符合下述供应商条件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说明:
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中心组织评委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六部分。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可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清江浦区版块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直接查看,如果投标人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请申请人于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8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时至 5:30 时(公休日、假日除外)到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00号清江浦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11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现场报名时还需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报名及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 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9月12日14时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00号清江浦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投标文件接收人: 郝芳 电话:0517-83643302
六、开评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9月12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 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00号清江浦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评标地点: 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00号清江浦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朱琳 电话:13375223881
2、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孙先生 电话:0517-83515884
3、现场招标事项联系人: 朱琳 电话:13375223881
4、采购人联系地址: 江苏淮安工业园区清浦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采购中心联系地址: 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00号清江浦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邮编:223001 电话:0517-83643302
八、其他事项:
1、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递送到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00号清江浦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保证金具体缴纳形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部分第14条。
2、本次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肆佰万元整。
3、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经办人:(签字或盖章) 经 办 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17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