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洣水河防洪治理一期建设自行车游道LED景观灯采购及安装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08月25日
株洲公正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茶陵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茶陵县洣水河防洪治理一期建设自行车游道LED景观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政府采购名称、编号及拟采购预算控制价:
政府采购名称:茶陵县洣水河防洪治理一期建设自行车游道LED景观灯采购及安装工程
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采计〔2017〕000154
委托代理编号:ZZGZCL-2017-038
拟采购预算控制价:1354600.00元
2、采购项目的采购清单、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采购项目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技术要求
1
铜芯电缆
YJV-1kv-4*10
米
4400
(1)按采购人和设计需求完成产品的具体设计;整体结构布局合理,防水、防压、防雷、防高温,IP≥66;全天候智能控制,无需人工操作(政府公共照明智能控制进行对接);
(2)按采购人认可的设计方案和材料进行加工、制造、供货;
(3)在产品就位、安装之前须提供安装基座预埋件、地脚螺栓、基础法兰、基础大样图等技术资料。
2
配线
BV-2*2.5mm2 米
1400
3
配管
PVC110 米
4400
4
接线井
600*600
块
200
5
景观灯杆
3.5m方形铸铁
套
200
6
智能路灯集中控制器
台
4
7
智能路灯单灯控制器
台
200
注:本项目中所涉及的货物、材料的数量以茶陵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的工程预算报告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①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该投标人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纳税费的证明;
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社保登记证或者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须经社保机构盖章生效)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中小企业声明函;
(5)2016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提供公司最近3个月的财务报表);
(6)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景观灯、“智能信通”照明智能控制设备与系统、电缆)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提供原厂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特定资格条件: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实行了“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则视同持有该三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8日起至2017年9月6日止,每日8:30~12:00,15: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茶陵县分中心服务大厅(茶陵县炎帝南路)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每本4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7年9月20日10时00分(以国家授时中心在网络上发布的标准时间为准,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茶陵县分中心四楼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7、投标保证金:壹万叁仟元整(人民币;提交方式为银行转账;现金提交无效。)
8、其他事项
(1)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茶陵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茶陵县公园路
联系人:向维
联系电话:1534733071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株洲公正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茶陵县城炎帝南路宏达小区
联系人:何志平、陈杨
联系电话:0731-25835470
茶陵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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