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有关规定,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阳分中心受杭州市富阳区环山乡人民政府等单位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FYZC2017-51 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政府) 二、招标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标项标项内容数量单位技术要求、用途备注 1垃圾处理设备1.0批 杭州市富阳区环山乡人民政府 2垃圾处理设备1.0批 杭州市富阳区龙门镇人民政府 3垃圾处理设备1.0批 杭州市富阳区上官乡人民政府 4垃圾处理设备1.0批 杭州市富阳区渌渚镇人民政府 5垃圾处理设备1.0批 杭州市富阳区胥口镇人民政府 6垃圾处理设备1.0批 杭州市富阳区洞桥镇人民政府 7垃圾处理设备1.0批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银湖街道办事处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或销售的。 四、招标文件的发布: 时间: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00 下午:13:30-16:30 地点:杭州市富阳区体育馆路471号区行政服务中心9楼913室 标书售价(元):免费索取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出示的资料: 1.提供符合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26日 09:00 六、投标地点:杭州市富阳区体育馆路471号区行政服务中心9楼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2017年9月26日 09:00 开标地点:杭州市富阳区体育馆路471号区行政服务中心9楼开标室 八、投标保证金(元):标项一:8000元;标项二:8000元;标项三:4000元;标项四:8000元;标项五:16000元;标项六:11000元;标项七:16000元; 投标保证金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项金额分别汇款或转账,不得累计。 交付方式:应以电汇、支票等银行转帐的形式交纳,不得使用现金。 账户名: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阳分中心政府采购保证金 账号:201000066919719000002 开户行: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九、其他事项 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杭州市富阳区环山乡人民政府等单位 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阳分中心 机构地点:杭州市富阳区体育馆路471号区行政服务中心9楼 联系人:徐佳 联系电话:0571-63155599 传真:0571-63155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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