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780665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新疆 |
工程名称: |
木垒县东城镇四道沟村太阳能路灯及垃圾船与垃圾桶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工程简介: |
木垒县东城镇四道沟村太阳能路灯及垃圾船与垃圾桶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MLZFCG(2017)060号 木垒县政府采购中心拟对木垒县东城镇四道沟村太阳能路灯及垃圾船与垃圾桶设备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并请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1、谈判文件编号:MLZFCG(2017)060号 2、谈判项目名称:木垒县东城镇四道沟村太阳能路灯及垃圾船与垃圾桶设备 第一包; 太阳能路灯 第二包; 垃圾船与垃圾桶 3、采购单位名称:东城镇人民政府 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木垒县政府采购中心 5、采购项目内容安装太阳能路灯60-70个,采购预算金额20万元;购置铁质垃圾桶360-380个,采购预算金额20万元;铁质垃圾船20-25个, 采购预算金额10万元;计划投入50万元进行采购 6、项目施实时间、地点、:按合同执行 7、供应商资质要求: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公司、法人代表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报名投递截止时间:请于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12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公司、法人代表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到木垒县政府采购中心报名。 9、投标保证金每包提交(现金)5000元,(逾期收到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受)。 10、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招标时间:供应商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密封于2017年9月18日10:00之前交送开标现场,评标结束均不予退还。 11、开标地点:木垒县财政局一楼招标大厅(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12、招标人:木垒县东城镇人民政府 电话:13519961626 联系人:杨永峰 13、采购中心联系人:曾林罗勤 联系电话:0994-4827294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9月6日 |
报名期限: | 2017/9/6至 2017/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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