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人民政府雉城街道办事处垃圾桶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浙江省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现就长兴县人民政府雉城街道办事处垃圾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供应商或制造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ZH(CG)-2017-056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数量及预算: 序号货物名称型号单位数量预算金额(万元) 1垃圾桶10L只1594644.6488
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3.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括投标产品的生产或销售); 4.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销售商,销售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7日上午8:30时至2017年9月13日下午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不接受邮寄和传真) 3.报名地点:长兴县阳光家园2#楼北五楼(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提交资料: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③如为销售商还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④并提供本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招标小组根据投标响应文件认定。 5. 采购文件3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捌仟 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网上银行转帐的形式(其它方式无效)交至下列帐户: 付款单位(户名):供应商所在单位名称(不得以个人名义交付) 帐户名称: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雉城支行; 银行账号:2010 0014 6006 787。 (注:请务必在汇款时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9月27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省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4楼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公告栏),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17年9月27日9:30时在浙江省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公告栏)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1、采购人:长兴县人民政府雉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朱瑞芳 联系电话:0572-6026180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黎 联系电话:0572-6051713 18705721185 传真: 0572-6051713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6031085 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572-6036050
长兴县人民政府雉城街道办事处 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7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