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漓渚镇人民政府分类塑料垃圾桶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17年 9 月 12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柯桥区漓渚镇人民政府 委托 绍兴明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 漓渚镇人民政府分类塑料垃圾桶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 二、采购项目名称: 漓渚镇人民政府分类塑料垃圾桶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项目概况(包括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本次采购内容为40L入户垃圾桶(20L+20L连体脚踏式)1200只;240L共计800只,包含四分法户外垃圾桶256 只(可烂垃圾(绿色)64只,不可烂垃圾(黑色)64只,有害垃圾(红色)64只,可回收垃圾(蓝色)64只);二分法户外垃圾桶544只(可烂垃圾(绿色)272只,不可烂垃圾(黑色)272只);120L二分法户外垃圾桶100只(可烂垃圾(绿色)50只,不可烂垃圾(黑色)50只);80L垃圾桶180只(可烂垃圾(绿色)90只,不可烂垃圾(黑色)90只);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预算价约 29.7060万元。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②具有本项目供货能力,能提供良好售后服务的独立法人;③投标供应商必须是投标产品的最终制造商厂家或者是本项目唯一授权代理商。(厂家的其营业执照中需具备垃圾桶等相关内容;授权代理商的需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且厂家的营业执照中需具备垃圾桶等相关内容); ④一家生产企业只能由一个代表参与投标(不能同时和代理商参一起参与或委托多个代理商一起参与); ⑤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发改委、人民法院等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投标报名。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供应商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 2017 年 9 月 14 日16:00时截止,(节假日除外,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报名地址:绍兴市延安路259号建设大厦11楼,绍兴明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报名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若为代理商的还需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和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电话。 2、招标人对报名情况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投标;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等于20家的,全部入围;超过20家的,采用抽签方式入围20家。对入围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3、购买标书:标书售价(元):每本100(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地点:柯桥区漓渚镇政府一楼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柯桥区漓渚镇政府一楼会议室。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500元。 交付方式:汇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柯桥区漓渚镇人民政府 详细地点: 绍兴市柯桥区漓渚镇 联 系 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5- 8840123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绍兴明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点: 绍兴市延安路259号建设大厦11楼 联 系 人: 孟丹萍 联系电话: 0575-88313149、18267515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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