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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 2787868
招标类型: 资材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建设路工程路灯供应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建设路工程路灯供应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建设路工程路灯供应已由扬中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以扬发改经信行政审批【2016】8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扬中市建设工程代建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二、江苏省宇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扬中市三茅街道彩凤桥西至中电大道

2、工程规模:12米单臂太阳能路灯55套,15米中杆太阳能路灯10套

3、工程估算价(万元):约135万元

4、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供货至指定地点。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供货期限

ZJYZ201605409-09
建设路工程路灯供应
路灯供应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供货至指定地点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条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①、投标人资质条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必须是太阳能路灯的生产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及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及节能试验报告。
(5)、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江苏省内登记注册的投标人的查询,投标人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进行批量和单个查询(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 )。在江苏省外(含境外)登记注册的投标人的查询,投标人可以自行向本单位注册地人民检察院或者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审查可选条件:无

(三)、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其他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开标前,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帐号,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交款方式及收款帐户、帐号如下:
帐 户: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

账 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后“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注:①未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不再使用缴纳码。(缴纳流程见“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下载 http://www.yzjsxx.com/-下载园地“ 保证金缴纳流程)。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划出帐号与企业诚信库的开户帐号比对不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②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必须在开标时提供《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递交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证人员查验(复印件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留存),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③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④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⑤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⑥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

六、确定入围评标投标人

(一)、评标入围方式:

(1)、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小于等于10家时,则全部确定为入围评标的投标人,参与后续评标程序;

(2)、当形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多于10家时,则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保留10家参与后续评标程序:具体抽签方式如下:投标人签到的顺序号对应为每个单位的编号,形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所对应的编号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前10个号码为入围参与下一阶段评审的投标单位,未入围的不参与下一阶段的评审。

(二)、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三)、形式性评审内容包括: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3)、投标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四)、评标结束后,入围资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重新确定。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估法 ”的评标方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 100 分。

(1)、综合评分各因素所占权重为:

1、投标报价 30%

2、质量性能 30%

3、综合实力和信誉 18%

4、质量保证措施和成功案例 8%

5、服务承诺、优惠条件和售后服务能力 12%

6、标书编制 2%

(2)评分办法

1投标报价(30分)

报价得分公式:分别比较实质响应的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总报价,以最低总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定基准价/最终总报价)×价格分值×100

2质量性能(30分):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的质量性能及技术参数情况,能够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基本分13分,整体性能更优的视情加0-5分,不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该项不予得分。投标样品灯具实物最优得满分12分。其他视情减1-5分,无样品或样品不全的不得分。

3综合实力和信誉(18分):

(1)投标人整套锂电太阳能路灯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认证的得2分。

(2)提供太阳能电池板由国家太阳能光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合格检测报告的得3分。

(3)提供LED灯具国家质量监督中心CQC测试并有其CQC证书和检测报告3分

(4)提供LED灯具通过生物安全性测试报告,并具备有TUV,ITS, KEMA,SGS, DEKRA或CQC权威机构出具的生物安全性测试报告6分。

(5)提供国家级重合同守信用证书的得4分。

以上(1)-(5)项未能提供相关证书的不予得分。

4质量保证措施和成功案例(8分)

(1)质量保证措施(4分):比较各投标人对所投的产品从原材料供应、生产设备、工艺流程、运输过程等方面质量保证措施的全面性、可靠性,综合最优的得满分,其他视情得0.5-4分。没有质量保证措施的该项不予得分。

(2)成功案例(4分):2015年以来承担过太阳能路灯类似业绩的且合同金额≥135万元(人民币)的成功案例,有一份得2分,每个投标人最多以2个成功案例计,本项总得分不超过4分。【同时提供2015年以来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和中标通知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网上公示网址及验收报告(合同中或验收报告中必须体现太阳能路灯项目),否则不得分】

5服务承诺、优惠条件和售后服务能力(12分):

(1)售后服务承诺(6分):比较各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的实质性内容,根据客户评价、服务响应时间、质保时间、服务措施、安全性能等方面,综合最优的得满分,其他视情打分。

(2)优惠条件(4分):比较各投标人的优惠条件的含金量及其实质性内容,最优的得满分,其他按实打分。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不得分。

(3)售后服务能力(2分):提供投标单位太阳能利用工中级(含)以上技术服务人员1名得1分,2名得2分(提供为技术服务人员缴纳的最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不能提供的不予得分。

6标书制作(2分):评价标书是否按规定编制及完整性、符合性等方面,最优的得满分,其他视情得分。

(3)定标办法: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执行),当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高得分时,以报价低者排序优先,若报价相同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则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则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0日17:00至2017年9月26日24:00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CA证书办理咨询:051185221021,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2893535)。

九、其他

(1)、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3)、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17年9月20日17:00至2017年9月26日24:00 止;

(4)、招标人郑重声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招函[2016]9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单位:市建设工程招标办:0511-88361183;);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扬中市三茅街道环城南路76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扬中市扬子中路166号

联系人: 朱卿华 联系人: 唐杲
电话: 15152917721 电话: 0511-85158728
负责人 (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

报名期限: 2017-9-202017-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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