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长春市旧城改造项目夜景照明提升工程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7]9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单位为长春市路灯管理处,建设资金为100%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灯具)生产商入围资格选定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2017年长春市旧城改造项目夜景照明提升工程材料(灯具)生产商入围资格选定
2.2 供货地点:工程现场
2.3 招标范围:对2017年长春市旧城改造项目夜景照明提升工程材料(灯具)生产商入围资格选定进行招标(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范围内的灯具。
3.2 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2014年10月至2017年9月)至少有二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七楼C区3708室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9时00分,地点为一品吉粮国际酒店四楼会议室(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与皓月大路交汇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3777号
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0431-88609763
建设管理单位:长春市路灯管理处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599号
联系人:孔科长
电 话:0431-8798526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 系 人:王丹贺、孙秉阳
电 话:0431-87644668、81787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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