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三江侗族自治县民族村寨工作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垃圾压缩车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垃圾压缩车 二、采购项目编号:SJG17-023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垃圾压缩车13辆。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陆佰零伍万元整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的服务范围达到本次采购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18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6:00)(工作日); 2、发售地点: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十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 元,不邮寄,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报名时须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如下资料:①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以上所提交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 投标人应于:投标人应于:2017年10月27日17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柳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窑埠分社 银行账号:2682 1201 0108 4782 11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0月31日09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开标区,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0月31日09时30分,在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开标区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 .gxzfcz.gov.cn)、柳州市政府采购网(www .zfcg.gov.cn)。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三江侗族自治县民族村寨工作管理局 地址:三江侗族自治县 联系人及电话: 杨书仲 0772-8616608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6号九洲国际25楼 项目联系人:黄春柳 联系电话:0772-3118118 3、监督部门: 三江侗族自治县财政局 电话: 0772-8612196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