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县上水、杨梅等村太阳能路灯设备设施采购询价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10月18日
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城步苗族自治县农村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对城步县上水、杨梅等村太阳能路灯设备设施采购进行徇价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城步县上水、杨梅等村太阳能路灯设备设施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城步财采计【2017】000109
3、代理机构编号:YBZBCB-2017-023
4、预算金额:294800.00元。
5、采购需求:太阳能路灯设备一批。
二、 供应商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投标单位已获得“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只要求提供三证合一后的新《营业执照》副本、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4、其它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 、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 10月 24日16:30(北京时间),地点在:在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城步分公司(城步苗族自治县公路局老办公楼二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城步苗族自治县农村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5973998548
地 址:城步苗族自治县行政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739-7430198 18908428818
地 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公路局老办公楼二楼(驻城步地址)
附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此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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