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东十路路灯改造工程-路灯材料采购已经由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河子开发区宏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十路路灯改造工程-路灯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2.工程规模: 3.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天) BSGC2017407HW183-01东十路路灯改造工程-路灯材料采购路灯材料采购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投标人应具备招标项目所需的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生产能力、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应具备生产厂家对本次投标货物的唯一代理授权或销售授权。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4日 20时00分 2.投标报名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 领取方式:凡通过上述报名,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付费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成功后将报名回执单及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单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领取图纸。开标时请携带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请关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石河子政府信息网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河子开发区宏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朝生联 系 人:郑玲 电 话:18999536880电 话:15909932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