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809593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社区垃圾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第二次 |
工程简介: |
编号:JS201731 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社区垃圾桶采购项目已批准实施。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人。欢迎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社区垃圾桶采购项目 2、供货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各社区 3、招标内容:采购一批垃圾桶2000只。(具体颜色待确定中标人后由招标人决定)规格要求: (1)容积:240L(±2L),桶体、盖子、插销均采用100%高密度聚乙烯新料。添加高质量增强、抗紫外线剂,颜料色素占5%以上,确保塑料桶保持持久鲜艳; (2)长×宽×高(含桶盖):740mm×600mm×1010mm(±10mm);桶底:455mm×510mm(±10mm); (3)整体重量:≥15.5kg;单桶体净重量:≥11.0Kg,桶盖≥1.3kg(注:单桶净重量仅指桶身的重量,不包含桶盖、滚轮、轮轴重量); (4)100%橡胶轮:?200mm,轮毂及辋圈采用高密度聚乙稀; (5)轮轴:?22mm,材料实心中碳钢材, 重量≥1.4kg表面电镀锌防锈蚀; (6)桶体壁厚≥5.2mm,桶底厚度≥6.2mm,桶盖厚度≥3.0mm桶口及加强筋壁厚≥5.2mm,桶底安装钢质耐磨钉。 4、供货时间要求:自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具体时间由采购方通知)。 二、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企业,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包含生产本项目标的物)、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可提供三证合一证书); (4)在全国范围内没有被暂停投标并在公示期内,也没有不良行为记录(俗称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诚信江苏”(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三、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3)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包含生产本项目标的物,否则为无效投标)、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可提供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提供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 2017年4月至2017年9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注 :如果社保不满足2017年4月至2017年9的养老保险要求,则从新进月份或新注册月份起至今当地社保机构加盖公章社保缴费证明,法人代表参加开标无需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5)投标声明函(格式详附件3); (6)投标人为法人的,须提供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的银行资信证明(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的,投标文件正本必须提供资信证明原件,副本可以为复印件),若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银行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应满足以下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或其上级银行提供;证明投标人资信状况良好,往来账款正常,无透支行为;是否有未到期贷款及金额; (7)提供生产线证明材料(提供生产线采购合同、采购发票复印件及生产线照片,缺一项即作为无效投标)。 (8)提供质量保证、交货期保证承诺书; (9)投标人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六个月税收的相关凭证(包括税务登记证和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的复印件),及投标人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六个月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包括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四、报名与招标文件获取 凡符合本公告上述规定,有意参加本项目招投标的单位,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自行在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www.tzzbb.com)下载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等招标资料。 五、潜在投标单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六、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获取 ①.本项目取消现场报名环节。 ②.发布时间:2017年11月9日至2017年11月29日9:00时止。 ③.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2017年11月20日17时前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澄清要求,投标人提出答疑、澄清的请发送邮件604320550@qq.com,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如若投标人认为投标文件使自己利益受到损害,可按要求以书面形式实名制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④.招标人将于2017年11月22日17时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从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tzzbb.com)下载) 特殊情况,招标人不能如期地回复招标答疑、澄清要求、不能如期地发布最高限价、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可以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形式上网发布。 招标人发布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可能是多次的,投标人应在相应的最迟时间后予以核实。 ⑤.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9日上午9:00;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通州区碧华路197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伍拾贰万元(52万元)。 九、本项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采用现金方式缴纳。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办事处(盖章)招标承办机构: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金沙街道大庆路10号地址:金沙街道办事处机关大院 招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招标承办机构负责人: 业主联系人: 张小伟电话:80608258 联系号码:68358391 招标联系人:张春香 电话:80608259 2017年11月9日 |
报名期限: | 2017/11/9至 2017/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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