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立建设有限管理公司关于遂川县农村生活垃圾转运设备采购项目赣新立政采字2017-069号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江西新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中国共产党遂川县大汾镇委员会)委托,就其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遂川县大汾镇委员会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5279635332 2、采购代理机构:江西新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796-8283733 3、项目说明 招标项目名称:遂川县农村生活垃圾转运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赣新立政采字2017-069号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预算金额(元) 赣新立政采字2017-069号遂川县农村生活垃圾转运设备采购项目280000
4、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及地税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期的社保证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1)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企业法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所投车型,须具有环保公告,开标时提供(型式核准证书)原件和官网查询环保公告截图。 (3)投标人所投车型,必须具有3C强制性认证证书,开标时提供原件。 开标时提供现场展示,审查不合格者将做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自行在吉安市政府采购网、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补充、变更文件,但必须在开标前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在以上网站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变更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投标成本 (1)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方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伍仟元整代理服务费 (2)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 (3)投标人须将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一天到达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不接受现金存入方式缴纳的保证金。(汇款帐户必须为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 户名: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名: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遂川县支行,账号:100285998090018888 备注:对于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的投标,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绝。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结束后无息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7日北京时间15:0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华影时代广场5楼开标厅),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任何迟交的投标文件。 江西新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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