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庙前镇高源村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询价公告
采购编号:青购(2017)131号
受青阳县庙前镇高源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经财政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现对“青阳县庙前镇高源村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具有本项目经营资质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报价须知
1、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制造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⑴投标产品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⑵报价供应商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若无此资质,需联合一家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并提供以产品制造商为牵头人的联合体协议。
⑶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⑷提供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及产品许可证,符合验收标准;提供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所投灯具合格检验报告。
⑸投标人可以采用采购人提供类似产品款式的专利产品,但应确保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受到专利产品投诉,否则,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本次采购的货物和服务,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提供)、投标产品ISO9001证书、灯具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售后服务承诺等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按规定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或资料复印件不全的将作为废标无效报价处理,成交供应商原件备查。
3、本项目无需报名,对本项目感兴趣合格的供应商,请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包含货物、运输、安装、税费等一切费用。
4、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询价函中提出的各项要求,且报价函不可撤回。
5、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37610.00元,在完全响应采购内容且不超过采购单位预算的基础上,以有效最低报价为中选原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6、报价供应商在投标前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柒佰元整(¥4700.00元)。请于2017年11月28日下午3: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报价供应商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至以下任一账户(备注项目编号):①开户名称: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开户行:安徽青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0000356025910300000026或②开户名称: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阳支行,账号:34001767308053001098。逾期不交视为放弃投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未中标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成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产品供货完毕且经验收合格后退还。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不论中标与否,一切费用均自理。
7、付款方式:货物全部到场经初步检验合格并安装亮灯后,10日内付价款的3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55%,余款15%作为质量履约保证金自该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使用两年,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二、项目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
品名 | 具体参数要求 | 数量 | 供货安装地点 |
单臂路灯 | 杆高6米,上口径76mm,下口径160mm,光源:LED-60W,含安装,样式见附件 | 83盏 | 青阳县庙前镇高源村村民委员会 |
路灯基础 | 600mm×600mm×800mm,C25砼 | 83个 | |
电缆 | YJV 3×6㎜?,铜芯国标 | 4500米 | |
PE管 | Φ32内径32mm,壁厚3mm | 4300米 | |
铜护线 | 2×1.5,铜芯国标 | 7卷 | |
控制箱 | 500mm×600mm,2路时光控 含安装 | 5个 | |
说明:所有路灯灯杆内外热镀锌喷塑,颜色及式样见图纸,光源、电缆、配电箱等以上各项必须采用国标产品。 路灯含安装的详细内容:1、路灯线管沟槽开挖及恢复(沟槽不低于70cm);2、每盏路灯须安装RT-14插式熔断器1只;3、路灯基础预埋件的提供。 |
备注:
1、品牌仅作参考,被询价供应商可以在报价函中选用替代产品,但这些替代产品要优于或同等于本次采购技术规格要求。 2、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三、供应商报价函编制要求
1、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2、供应商报价函须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密封至本中心(可快递,但以截止时间前收到为准),逾期我中心概不受理。
3、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采购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询价文件。补充通知将在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予以关注,补充通知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四、其他要求及说明
1、报价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8日下午3:00。
2、供货时间及要求:确定成交后,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安装并调试合格。
3、具体质量要求: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所列的为基本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并保证所响应的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达到相关国家标准。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为全新正品且符合国家标准,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废旧产品。灯具使用寿命不低于2年。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执行。
4、报价函经询价小组现场评审,并在公共资源监管部门监督下按中选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必须携带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资质原件到我中心现场验核,验核合格后由我中心发放《中标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或在规定时间内未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本采购项目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5、凡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的行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6、集中采购机构: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梦月
联系电话:0566-5020286
地址:青阳县经济开发区东河路政务中心大楼三楼
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1月22日
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
致: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贵方发布的“ 青阳县庙前镇高源村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编号:青购(2017)第131号)采购询价公告,接受贵方“询价公告”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参与该项目报价。
一、报价表:
品名 | 具体品牌型号及参数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
二、交货日期:
合同签订后日内交货完毕,交付采购单位验收。
三、技术支持与服务承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报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