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JYZ201711643项目名称238省道复线西来桥段绿化、路灯及交安设施等配套工程路灯供应 标段编号ZJYZ201711643-02;标段名称238省道复线西来桥段绿化、路灯及交安设施等配套工程电缆供应;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7年11月22日公告结束时间2017年11月28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238省道复线西来桥段绿化、路灯及交安设施等配套工程电缆供应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238省道复线西来桥段绿化、路灯及交安设施等配套工程已由扬中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以扬发改经信行政审批【2017】15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扬中市群益城市照明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二、江苏省宇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238省道复线西来桥段 2、工程规模:电缆13500米 3、工程估算价(万元):约154万元 4、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供货至指定地点。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供货期限 ZJYZ201711643-02238省道复线西来桥段绿化、路灯及交安设施等配套工程电缆供应电缆供应合同签订后15天内供货至指定地点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条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①、投标人资质条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全国工业生产产品许可证。 (5)、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江苏省内登记注册的投标人的查询,投标人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进行批量和单个查询(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 )。在江苏省外(含境外)登记注册的投标人的查询,投标人可以自行向本单位注册地人民检察院或者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审查可选条件:无 (三)、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为招标人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公司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被国家机关或行业部门因产品质量问题履约诚信等问题通报的企业。 (四)、其他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开标前,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帐号,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交款方式及收款帐户、帐号如下: 帐 户: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 账 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后“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注:①未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不再使用缴纳码。(缴纳流程见“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下载 http://www.yzjsxx.com/-下载园地“ 保证金缴纳流程)。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划出帐号与企业诚信库的开户帐号比对不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②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必须在开标时提供《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递交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证人员查验(复印件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留存),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③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④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⑤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⑥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 六、确定入围评标投标人 (一)、评标入围方式:全部入围 (二)、 入围的投标人先进行形式性评审,未通过形式性评审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三)、形式性评审内容包括: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四)、评标结束后,入围资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重新确定。 七、评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 合理低价法 ”的评标方法,总分100分(计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面的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写出评审意见,并根据得分高低按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二)定标办法: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执行),当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高得分时,以报价低者排序优先,若报价相同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则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则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 (三)评分细则 1、投标报价分值计算(100分): (1)一般规定: ①投标报价高于该工程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②各投标单位应参照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在合理的报价范围内理性报价,公平竞争。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当事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委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③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④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⑤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 A×K K的取值为:95%、96%、97% K值在投标文件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值抽取:1#球代表95%,2#球代表96%,3#球代表97%。 分值计算: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分。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偏离下浮1%,在100分基础上减0.6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每偏离上浮1%,在100分基础上减0.9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2日00:00至2017年11月28日24:00 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CA证书办理咨询:051185221021,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2893535)。 九、其他 (1)、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3)、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17年11月22日00:00至2017年11月28日24:00止; (4)、招标人郑重声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招函[2016]9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单位:市建设工程招标办:0511-88361183;);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扬中市三茅街道环城南路76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扬中市扬子中路166号 联系人: 朱卿华 联系人: 唐杲 电话: 15152917721 电话: 0511-85158728
负责人 (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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