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818354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苏地2015-WG-50号地块住宅及公寓绿色节能设备采购项目 |
工程简介: |
苏地2015-WG-50号地块住宅及公寓绿色节能设备采购项目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15-WG-50号地块住宅及公寓绿色节能设备采购项目已由其他(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高新发改项【2016】25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高新区振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高新区振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高新区通安镇兴贤路南、树山河东 规模:合同估算价591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01153002001 苏地2015-WG-50号地块住宅及公寓绿色节能设备采购项目 苏地2015-WG-50号地块住宅及公寓绿色节能设备采购项目 36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企业2015年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的同类绿色节能设备采购项目业绩(平板太阳能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1月29日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04日 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它明确事项 申请人其他条件: 一、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申请人应为中国境内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为绿色节能设备生产厂家或其授权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需提供绿色节能设备(太阳能热水器)生产厂家出具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3、申请人如为绿色节能设备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为代理商的注册资金须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4、企业2015年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的同类绿色节能设备采购项目业绩(平板太阳能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 5、安装单位需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需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B类证书。 6、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需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即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与安装单位的联合投标,需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项目投标主体为绿色节能设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申请资格预审,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如有违反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入围) 7、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与安装单位的联合体协议。 8、财务状况:绿色节能设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如联合体需联合体主体)经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2016年度完整财务审计报告;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 10、申请人及联合投标人在本项目所在地已建立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系统,能保证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备注:申请人需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内容包含如下: 1)、报名申请书(格式自拟,注明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申请人及联合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需提供联合体各成员营业执照(副本)及联合体协议; 4)、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太阳能热水器国家CCC证书;平板集热器与保温水箱需为同一品牌; 5)、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书; 6)、投标人业绩证明:企业2015年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平板太阳能业绩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需真实性考察,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至少需提供合同、发票和竣工验收证明书三项资料。(销售发票汇总金额不得低于对应项目合同总金额的80%); 7)、安装单位须提供有效的进高新区资质核验书(到高新区建管处办理);拟选派的注册建造师的资质证书及安全证书(B类证);安装单位的安装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8)、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与安装单位的联合体协议(若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 9)、项目实施地售后服务系统介绍(须含机构地址、固定办公场所相应证明材料、联系电话、人员构成、机构设置、所属员工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等,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9)、财务状况:绿色节能设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如联合体需联合体主体)经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2016年度完整财务审计报告; 10)、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承诺书; 11)、申请人报名资料应使用中文编制,报名资料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否则不予认可; 12)、未完全提供本公告要求资料的扫描件的及资料上传不清晰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入围。 (三)确定潜在投标人的办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在不满3家重新发布公告,超过3家时全部入围。 (四)1)苏地2015-WG-50号地块住宅及公寓绿色节能设备采购项目已经由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2)项目出资比例以此为准: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3)招标类型:货物招标,工程性质:采购安装工程。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高新区振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7号永新大厦1幢9楼 邮 编: 邮 编: 215011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王雅、张涛 电 话: 电 话: 0512-65722611 传 真: 传 真: 0512-65160659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zb1@jocsz.com 网 址: 网 址: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
报名期限: | 2017/11/24至 2017/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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