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德清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就垃圾桶和垃圾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DQZCFW-2017-G118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标项名称单位数量预算金额 (元)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备注 一10L垃圾桶个588241000008详见采购文件 120L垃圾桶个133342000100 二垃圾袋个87000001131000详见采购文件
注:供应商可以任选以上标项中一个或多个标项报名并参与投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A.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B.拟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C.拟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的和能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能力; D.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30 2.报名/发售地址:德清县舞阳街道科源路(国遥大厦)11号2幢7楼706室(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德清分公司) 3.标书售价(元):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人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时无资格预审,请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看清资格要求,资格审查在开标时由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审定,开标时投标单位须携带一切与本次项目相关的证书原件。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标项一30000元人民币;标项二11000元人民币。 投标人应于2017年12月20日1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网银方式交至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德清分公司,以到我公司账上为准。(投标保证金若以电汇、网银方式交纳的,请将电汇底单、网银电脑打印凭证写上所投项目名称、编号、投标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至0572-8177983。) 开户银行: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康支行 户 名: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德清分公司 银行账号:201000164998447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2月21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行政中心E座二楼 E227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2月21日09时30分整在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行政中心E座二楼 E227 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复印件无效)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qztb.gov.cn) 十一、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质疑期限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但采购文件在发售或报名截止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2)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德清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房先生 联系电话:0572-8283238 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群益东街789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沈、小冯 联系电话:0572-8177983(传真) 地址:德清县舞阳街道科源路(国遥大厦)11号2幢7楼706室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8074859 传真:0572-8886283 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一号县行政中心E楼三楼
附件信息: 公开招标—垃圾桶和垃圾袋采购项目11.30定稿.pdf545.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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