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材招标> 南山街道农村生活垃圾容器采购(第二次)询价采购邀请书
信息编号: 2822214
招标类型: 资材招标
地 区: 重庆
工程名称:

南山街道农村生活垃圾容器采购(第二次)询价采购邀请书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询价采购邀请书
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南山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南山街道农村生活垃圾容器采购(第二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

分包号项目名称采购预算
(万元)投标保证金
(万元)中标人
数量备注(分项限价)
1南山街道农村生活垃圾容器采购(分包一第二次)9.60.1911.5m3可卸式垃圾箱:0.6万元

2南山街道农村生活垃圾容器采购(分包二第二次)18.20.315m3可卸式垃圾箱:1.4万


详见“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或单位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若为制造商投标资格要求:
(1)垃圾箱设备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垃圾箱设备制造商必须具备本厂内的酸洗磷化及电泳的防腐工艺并取得当地环保局准予生产的批复证明。如设备制造商产品的防腐工艺流程为委外加工,则必须出示与外加工单位的委外协议和外加工单位取得当地环保局准予生产的批复证明。
(3)垃圾箱设备制造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若为代理销售商投标要求:
(1)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满足特定资格第一条中的“(1)(2)(3)”。
(2)代理销售商具有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合法授权。”
3、若投标人为外地企业,须在重庆市内有稳定售后服务机构:①投标人在渝设立售后服务机构的,须提供在渝工商注册证明;②投标人授权在重庆市的服务机构的,须提供授权书或服务协议,并提供被授权机构的在渝工商注册证明且被授权机构的营业范围能承接本项目的售后服务要求。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竞标人须在投递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记加入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和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aggzy.gov.cn)网上下载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内容。
注:如网站无法打开或不能下载询价通知书及其他相关资料附件,可电话(信息科:023-62988753)咨询解决。
(三)投标地点: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请从2号楼3号入口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件处。
(四)投递响应文件时间:2017年12月18日北京时间14:00—14:30时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8日北京时间14:30。
     超过投递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送达的响应文件我中心恕不接受。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8日北京时间14:30。
(六)开标地点: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请从2号楼3号入口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询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低价风险担保金
(一)询价保证金交纳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分包一:询价保证金金额:¥1,900元(大写:壹仟玖佰元整);
分包二:询价保证金金额:¥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询价保证金缴纳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2月18日上午09:30前。(供应商应确保其提交的询价保证金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账户,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的时间差,如因时间差导致我中心无法查实询价保证金是否到账,将视为无效响应,该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在本项目第一次询价采购中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若参加本项目第二次询价采购需要重新缴纳保证金,本项目第一次的保证金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退还。若竞标人同时参加多个分包,则每一个分包须单独交纳询价保证金。)
(二)询价保证金的缴纳形式:
供应商通过《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naggzy.gov.cn)“投标(竞买)保证金网上缴退系统”缴纳保证金。供应商登录《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在“用户登录”栏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不需再注册),再通过《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竞买)保证金网上缴退系统”缴纳。(注:对注册不清楚的供应商,可电话(023-62988753)咨询)。具体缴纳方法如下:
①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是中国建设银行并开通高级版企业网银账户的(未开通的需提前在中国建设银行办理),潜在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naggzy.gov.cn)“用户登录”栏登录,按照相关项目信息由潜在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通过“投标(竞买)保证金网上缴退系统”按规定金额一次性缴纳询价保证金。缴纳后将银行回单原件(需到银行办理)并复印1份携带至开标现场供开标前核验。
②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非中国建设银行的,询价保证金分两步缴纳。
第一步,供应商不能直接使用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询价保证金,须提前在中国建设银行办理高级版企业网银账户,在该项目询价通知书发布后按规定金额一次性将询价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转到已开通的中国建设银行网银账户上,转账后将银行回单原件(需到银行办理)并复印1 份携带至开标现场供开标前核验;
第二步,潜在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naggzy.gov.cn)“用户登录”栏登录,由中国建设银行网银账户通过“投标(竞买)保证金网上缴纳系统”按规定金额一次性缴纳询价保证金。缴纳后将银行回单原件(需到银行办理)并复印1 份携带至开标现场供开标前核验。

开标时将现场核验的询价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是中国建设银行的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非中国建设银行的
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从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询价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原件及复印件从基本存款账户转到建设银行网银账户的银行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3、从建设银行网银账户缴纳询价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未按要求通过《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竞买)保证金网上缴退系统”缴纳询价保证金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询价保证金的、开标时没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银行打印的回单原件的,将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自行从网上下载并打印银行回单的,不予认可,按无效响应处理。
温馨提示: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开通费用在200元以内。
履约保证金缴纳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①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提交至我中心,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则我中心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从基本户缴纳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担保金(如果有)后,在五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我中心领取履约保证金收据,逾期未领取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②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按成交价的10%缴纳(计价单位保留至千元)。
(四)保证金退付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①保证金退付相关要求
根据评审结果,由区交易中心及时退付询价保证金。
②询价保证金的退还
对成交供应商及成交候选供应商以外的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到其原缴纳保证金的账户的相关手续;对成交供应商以外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到其原缴纳保证金的账户的相关手续;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到其原缴纳保证金的账户的相关手续。
③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担保金退付程序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按合同约定的事项及时间分次无息退付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担保金。在每次无息退付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担保金时,成交供应商均应根据合同约定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成交供应商持经审查确认的申请书及缴纳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担保金收据原件,到区交易中心办理退付手续。(不计息)
④特殊情况退付程序
遗失区交易中心开具的收据的:供应商填写票据挂失申请单,区交易中心财务人员对申请单的内容进行确认。供应商凭申请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区交易中心审核同意后,按本条第①②③项之规定办理退付手续。
因供应商名称变更造成退款人与交款人不一致的:由原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提供名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辖区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书以及变更后单位出具的申请书并加盖公章,经区交易中心审核同意后,按本条第①②③项之规定办理退付手续。
(五)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被投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的,询价保证金暂不退还,待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办理。
(六)低价风险担保金:
本项目实行低价风险担保。若成交价低于最高限价乘以0.8时,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低价风险担保金。低价风险担保金额=最高限价×0.8-成交价(金额为负值则不需提交)。成交通知书发出5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将低价风险担保金划入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则我中心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保证金退付进程查询,详情请致电:023-62948872 陈老师。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
(五)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和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aggzy.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六)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老师   魏老师  
电 话:(023)62988518,传  真:(023)62986523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
(二)采购人: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南山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3)62468234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办事处

报名期限: 2017/12/12017/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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