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车务段2017年垃圾箱、桶采购招标公告 兰州铁路局陇西车务段物资采购招投标领导小组拟对车站垃圾箱、桶、进行公开采购,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垃圾箱、桶采购招标。 2.项目编号:LXCWD-2017-033 二、拟采购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详见用户需求书) 三、相应商务、技术资质要求: 1.投标方必须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有供货能力及承担项目能力,资信良好并提供以下证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原件备查),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投标方必须是产品制造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或代理商,如非产品制造商则必须有有效的产品授权代理证明文件。 3.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技术要求,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均可)和出厂合格证(合格证应注明生产单位及生产日期)。 4.投标方供应的产品必须于投标时需携带样品,以便招标方查验是否满足用户要求。 5.投标方应有良好信誉,其供应产品应提供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的售后服务承诺。 四、报名截止时间:2017 年12月11日17:00前 五、投标文件必须包括的内容: 1.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3.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4.组织机构代码证(附年检记录); 5.银行开户许可证; 6.具有有效期内银行资信证明; 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8.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9.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10.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11.投标保证书; 12.报价单及产品质量承诺书; 13.售后服务及履约承诺; 14.相关其他资质。 六、具体要求: 1.招标会开标拟定时间、地点:按兰州铁路局招标办法规定时间另行通知,陇西车务段三楼会议室; 2.投标书一式三份,正本一册,副本二册,胶印成册后密封加盖公章于开标时提交招标方作为招标资料留存,过期作废; 3.确定成交(中标)原则: 经过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同等质量低价中标原则。 4.所有供货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并提供出厂合格等质量证明文件。 5.所有货物签订合同后,按照需方电话通知由成交供应商免费送货至指定的地点,并负责进库堆码摆放。 6.所供货物须按厂家承诺实行“三包”,若发现本次采购的物资本身存在缺陷,供应商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同类产品。 七、验收要求: 验收标准以中标的样品为准,达不到的将被看作性能不合格,使用单位有权拒收并要求赔偿。 八、联系方式: 1.地址:甘肃省陇西县文峰镇交通路1号。 2.项目联系人:杨 旭电话:0932-5956590(传真) 招(议)标会拟定时间、地点如有变动请以公告通知或电话通知为准。 陇西车务段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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