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824831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灌云县长安西路亮化夜景照明灯具及线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灌云县长安西路亮化夜景照明灯具及线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信息项目名称:灌云县长安西路亮化夜景照明灯具及线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YZFCG201712004预算金额:180万元,投标报价包含产品价、税金、运费、安装、调试、验收、维保服务等全部费用,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①采购地点:灌云县;②采购内容:灌云县长安西路亮化夜景照明灯具及线缆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③质量要求:所提供的货物,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生产企业或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④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查询地点:网站自行下载http://218.94.117.252:12301/);4、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采购项目的生产厂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本项目招标人拒绝采购项目的生产厂商的代理商参加投标);5、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6、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期内),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B类证(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7年9月至2017年11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1)公告期限:本公告从2017年12月7日—2017年12月13日止(2)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2017年12月7日—2017年12月13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3)地点: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江苏恒驰大厦九楼)。(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标书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5)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时需携带材料: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4、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B类证(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6、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7、投标报名表(需打印加盖公章,手写无效,原件);注:本项目主要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以上资料原件必须在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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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7/12/7至 2017/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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